危害通識為化學安全的基礎,最重要的是要備齊【物質安全資料表】,以供了解性質、毒性、防護、緊急處理等之參考。以下是一些有關化學物品危害通識相關的網站:

  1. 勞動部宣導網站-http://ghs.osha.gov.tw/frontPage/index.html
  2. 既有化學物質提報作業要點, http://csnn.osha.gov.tw/content/oldChemical.aspx
  3. 勞動部危害通識專家系統-http://www.ghs.url.tw/art.asp
  4.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CNS資料(檢視免費)http://www.bsmi.gov.tw

物質安全資料表應該準備幾份?

  1. 實驗室中要有一份經常參考,但是要放在門口,以便緊急時可以取用。
  2. 辦公室中應該有一份,但是電腦中的不算,因為在緊急時電腦經常會出狀況。有人說勞委會說電腦的算,那只是最低標準,以高標準而言,其實電腦中的不太保險。
  3. 必要時警衛室中應該要有一份,因為緊急救難人員會先經過警衛室。

有人認為沒有必要放在門口,放在【易於取得處就好】,但是如果藥品已經外洩,人員不能進去怎麼辦?有人認為發生問題時人員撤離就好,但是總是要有人處理,處理的人需要物質安全資料表時又該怎麼辦?所以還是放在門口比較能拿得到。

即使準備了物質安全資料表,但是必須要能在三十秒內能查到才算數,否則緊急時找資料是找不到的,所以要有危害物清單,而清單中應該有物質安全資料表的索引碼,用見出紙妥善的將每個物質的資料表加以標示 ,那查到索引碼就可以很快翻到要找的物質安全資料表。

化學物質應該要依法準備【危害物清單】,清單裡面應該要有物質安全資料表的索引碼,如果像左圖這樣把索引碼都用見出紙貼好,應該很快就可以找到相關的資料。

此外實驗室中的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物質安全資料表在哪裡,而需要使用某物質的人員應該也要把該物質的物質安全資料表從頭看過,看有沒有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在平時物質安全資料表可以提醒使用該物質應注意事項,而發生意外時可以提供緊急處理的相關資訊。因此物質安全資料表中的【急救方法】、【火災時的處理】、【洩漏處理】等相關資料一定要注意閱讀,如果有特別要注意的事項,必要時【寫成標語貼在牆上】。

物質安全資料表的最後面有個 製表人的欄位,這裡的製表人應該要填寫使用單位的人員。雖然,實際製表者可能是提供者的人員,但是使用單位的人員必須稍微確認物質安全資料表有沒有亂寫,現在網路發達,隨便找一下大概可以找到一些資訊,否則萬一提供者亂做一通,都寫說【無危害】,那是否都要相信?萬一出了事情,其實還是使用的單位要負責的。

實驗室中的一般燒杯試管無須標示,但是盛裝實驗藥品的瓶子則應依照法規加以標示,要中文的才算合格。。

這樣是違法的,是可以依法處罰的。

這個藥品瓶上完全沒有標示。

雖然有標示但是沒有中文,也不算合法。

這個更離譜,側面與上面的標示不同,這常常是造成誤用的根源。如果藥費物利用當然可以,但是要將原來失效的標籤清除。

這瓶也是一樣,用這麼細的字其實不夠明顯。即使短時間使用的容器也不能這樣馬虎,標示是化學安全第一步。

這個根本不能算是標示,因為標示除了有圖形之外,還要有顏色。

臨時配製的藥品瓶罐,只要不是當天用完也要標示清楚。

這是民國一百年拍的,雖然圖形已經改為新的 GHS 標示,整體格式也沒有大問題,但是這樣的圖不對,不能先把紅框印好,如果要貼兩個圖再填入兩個圖,要貼三個圖再貼三個圖,因為這樣看起來不知道是應該只有驚歎號,還是原來有其他的圖,看起來像是某些圖被化學物腐蝕掉了,或是褪色了。

上面某些照片因為是以前拍的,所以圖形是舊的,下面的圖形是新的 GHS 標示,自民國98年起,實驗室中都應該使用新的圖形。 按此處可以下載powerpoint格式的向量圖形,任意放大縮小不失真,此圖為本人親自繪製,可以任意使用無須付費。